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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发改委精准推进《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

 文章来源:法治湘潭 作者:刘铁兵  时间:2021-12-09 09:2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自施行以来,湘潭市围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精准推进《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全力提升贯彻落实效果,为美丽湘潭建设注入强大活力。

一是精准设定宣传内容。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三个必须宣传,并根据宣传对象特点,增加立法知识、法律测试、执法故事等内容,切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保护法入脑入心,增强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观念和意识。

二是精准锁定宣传对象。开展《长江保护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等活动,锁定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等进行全面宣传。在机关,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被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都开展了《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在社区,志愿者通过组织法律讲座、发放小册子、互动释法等方式定期开展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了居民对《长江保护法》的知晓度及守法用法意识。为发挥环境保护“小手拉大手”作用,各学校将《长江保护法》纳为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提升了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同时,各行业部门单位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宣传阵地前移至企业和项目一线,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长江保护法》,产生了很好的对照执行效应。

三是精准确定宣传平台。为扩大宣传覆盖面,湘潭市不断丰富和拓展宣传平台,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屏(栏)、“村村响”广播和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机等宣传《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解读相关案例。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切实提高了宣传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办理打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7起,其中,高新分局办理的“9.9案”获评湖南省十大精品案例,九华分局办理的“2.22案”被央视财经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农民日报、湖南日报先后3次对该市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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