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20-10-11 17:26:06潭法治办发〔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含高新区、九华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市实现65个省定贫困村精准扶贫攻坚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
贫攻坚工作”。
二、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5月中旬至12月底,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
集中宣传月。
三、活动内容
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森林法》《种子法》《野生植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针对全市省定65个贫困村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是《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二是有关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包括扶贫对象申请、推荐、评议、公示、审核、审定、公告等流程及工作要求,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扶贫法律责任相关情况,推动各级政府遵守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增强依法扶贫意识、规范扶贫开发行为,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增强对扶贫开发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为扶贫开发多作贡献。
三是有关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法律制度。大力宣传保护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新形势下农民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及农村农业投资和补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确保中央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四、措施方法
在全市各农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重点围绕省定65个贫困村(其中湘潭县28个、湘乡市28个、韶山市9个)开展活动。
一是开展“三送活动”。组织人员到农村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下乡送法、送技术、送政策的“三送活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扶贫开发的政策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有关法律服务。根据新形势下农民对法律和农技知识的需求,各县市区、园区、各单位要编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资料和读物,把法律书籍和农业先进技术及时送到每家每户。
二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各县市区、园区要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组织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普法知识讲座,开展普法知识有奖问答和竞猜活动。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网络、手机、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普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农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参与度,
三是配备法律顾问。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要求,组织和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农村担任法律顾问,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结合“万名律师乡村行”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村法律顾问为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存在法律风险的合作协议、经济合同等进行一次“法律风险体检”,培养农民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今年务必在全市省定65个贫困村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
四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县市区、园区要落实乡(镇)“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的法治阵地建设。积极帮助每个村建好一个长期的法治宣传栏,编好一期法律知识宣传内容,并指导制订本年度法治宣传栏的法律知识宣传计划。要借鉴邵阳市村民法治学校建设的经验,积极推进农村法治学校和农村远程素质教育设施建设,落实师资、教学计划,定期协调开展法治宣传和农村科普教学活动,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以农村基层干部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实现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是发放农村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宣传教育挂图。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宣传挂图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提升法治宣传知晓率的一个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园区要结合农民日常生活所需用品,制作发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环保袋、法治惠民雨伞等各种法治文化产品。在农村每个村组的醒目位置张贴法治宣传教育挂图,通过漫画和卡通等趣味性的宣传挂图,不断丰富农民的法律知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特别是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工作基本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
2、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
一领导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地的活动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3、强化督查考核。要将2016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专项活动内容完成情况,纳入年底普法依法治理和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目标,加强检查督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挖掘符合农村法治宣传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普及率和实效性。请各单位将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同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行业上级部门,由县市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委员会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汇总于6月中旬和12月底上报市委法治办。
联系人:熊 喜 联系电话:58261252
附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统计表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司法局 湘潭市农业委员会 湘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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