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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湘潭住房公积金执行临界预警(运行)模式政策

 文章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陈姿雯  时间:2022-01-07 14:43:41

下月起,住房公积金执行临界预警(运行)模式政策

前后两次贷款无需间隔12个月以上

湘潭在线1月7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姿雯)“我现在还清贷款,是不是马上又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了?”“上个月没来得及申请‘商转公’,这个月还可以申请吧?”1月5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资金运行(预警)模式公告后,不少市民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业务。

公告称,根据《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两个月在75%至80%区间(临界预警区间)时,从此后第二个月开始执行临界预警模式下的相应政策,并会给足一个月的缓冲时间。而2021年11月和12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别为79.03%和78.84%,已连续两次处于临界预警模式区间。故从2022年2月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一级预警模式调整为临界预警模式下的相应政策。届时将继续开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办理,并取消“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后两次贷款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临界预警模式下的相应政策,不仅继续执行一级预警模式下“开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的办理”的政策,还取消了“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后两次贷款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这意味着,下月起,缴存职工前一天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第二天即可再购房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的调整,将更有利于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但‘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仍未发生改变。”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目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规定不会随着预警模式的调整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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