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2020年8月因摔伤造成右桡骨骨折到医院进行保守治疗,11月份复查时发现恢复没有达到预期,骨头畸形,并且被告知难以进行矫正,即使进行手术也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冯某感到十分痛苦,难以接受事实,多次找到医院,要求给予赔偿,由于双方互不相让,丧失了信任基础,未能协商达成一致。今年3月份,医院向雨湖区司法局、雨湖区医调委申请调解。
在调查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医院对全程治疗掌控不足,没有做到反复、多次提醒患者复查。但是患者忽视保守治疗的可能后果,同时没有按要求及时复诊致使骨头愈合过程失去掌控,对结果负有一定责任。调解员在背靠背沟通过程中让双方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医患双方对雨湖区司法局和医调委调解员的工作方法也十分服气,双方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使调解进入快车道。打铁趁热,调解员又向患者介绍了医疗纠纷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标准。
经反复磋商,3月30日下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平静地签定了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医患双方都比较满意。
据悉,今年以来雨湖区共调解纠纷350多起,其中调解医疗纠纷1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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