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7〕15号关于开展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治湘潭网 作者: 时间:2018-03-06 11:35:32潭法治办发〔2017〕15号
关于开展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党委宣传部、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及驻潭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12•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湘潭。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下旬到12月下旬。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推进全民守法,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湘潭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新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新党章》修订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人民群众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大力宣传《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提高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和公共政策的知晓度。
五、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12•
(二)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12·
(三)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大力开展宪法主题宣讲、宪法知识竞赛等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利用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养青少年对宪法法律的尊崇。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结合宣传等部门开展的“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系列活动,把法律法规和优秀法治文化、法治文艺作品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各部门各行业要在“12•
(五)加强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全市各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要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和党章、党内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楼宇显示屏、出租车LED顶灯等公共设施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全市形成整体贯通、立体覆盖的主题活动宣传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12·
(二)要密切结合实际,确保宣传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切实把握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与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两学一做”等活动相结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党委法治办(普法办)要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注重创新方式,突出部门特色。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突出地方和部门特色,提升宣传效果。在运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积极推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四)加强活动总结,注重经验积累。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经验总结,做好图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报送报送至市委法治办。联系人:范競之,联系电话:53285751,邮箱:fzxtbgs@163.com。
附件: 湘潭市2017 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司法局
附件:
湘潭市2017 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雨湖区白石公园。
三、参加单位: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部分在潭高校。
四、活动内容:
1、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自行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板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以宪法及党章、党内法规为主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免费发放一批法治文化建设实物。
2、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律服务活动。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宪法及各类法律宣传咨询、有奖问答和“大美湘潭”APP、“法治湘潭”微信公众号关注有礼活动。
湘潭市2017 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机关参加名单
市发改委 |
市住建局 |
市教育局 |
市经信委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安监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水务局 |
市统计局 |
市科技局 |
市农委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林业局 |
市档案局 |
市工商局 |
市商务局 |
市信访局 |
市公安局 |
市文体广新局 |
市政府法制办 |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市规划局 |
市人防办 |
市消防支队 |
市卫计委 |
市质监局 |
市监察局 |
市审计局 |
市气象局 |
市国家安全局 |
市侨联 |
市委610办公室 |
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 |
市民政局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市财政局 |
市台办 |
市人民检察院 |
市司法局 |
市国资委 |
市总工会 |
市地税局 |
市国税局 |
市妇联 |
市人社局 |
市科协 |
团市委 |
市残联 |
|
|
- 大学生志愿者,送法下乡等你来加入 —— “送法下乡”志愿者招募
- 湘潭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湘潭市安委办部署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 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丨春节期间湘潭路畅人安
- 湘潭市消防夜查行动筑牢春节“防火墙”
- 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抓紧铺轨施工
- 春节假期政务热线接听市民来电2939个 满意率96.71%
- “迎新春 向未来”—湘潭市强戒所内的新春佳节
- 【“一把手”谈法治】李伟清:湘潭市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潘永其:湘潭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张湘汉: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陈景泉:湘潭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彭建平:湘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唐煜:湘潭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柏峰:湘潭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一把手”谈法治】王利:湘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 潭市发〔2021〕24号 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潭普法办〔2021〕1号 关于印发《湘潭市直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湘潭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 潭法治办发〔2017〕2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湘潭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 潭法治办发〔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
- 潭法治办发〔2018〕2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