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7〕16号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治湘潭网 作者: 时间:2018-03-06 11:35:19潭法治办发〔2017〕16号
关于举办2017年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
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法治实践,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根据省、市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市将举办2017年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的能力和素质,更多地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承担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涉法矛盾纠纷的法律工作队伍,进一步促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夯实法治湘潭建设基础。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二)农村“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园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各一名,在本地区推荐选派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具体名额分配(含带队人员):湘乡市、湘潭县各20人;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各15人;高新区、经开区、示范区各5人。
四、培训时间
五、培训地点
中共湘潭市委党校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市委法治办承担。往返交通由各县市区及园区自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园区)及时下发有关通知,积极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之前已参加全市集中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列入此次培训)。参训的“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由各县市区(园区)法治办负责通知。
2、各县市区(园区)要认真填写《湘潭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报名表》,并于
3、各县市区(园区)要确保参训人员往返途中安全,带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责任。
附件:2017年湘潭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报名表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17年湘潭市“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移动电话 |
是否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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