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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法治发〔2016〕5号关于调整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的通知

作者: 来源:法治湘潭网 发布日期:2017-10-10 16:49:10

  潭法治发〔2016〕5号

  关于调整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湘潭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发〔2015〕2号)和市“七五”普法规划, 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湘潭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由市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驻潭高校法学教师以及优秀律师等成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学理论教学和法治工作调研,对法治湘潭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组织举办法治讲座。

  (三)参与各级法治部门举办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等活动,参与编写法治宣传教育材料。

  (四)参与大众传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手机终端等新媒体向广大市民传播法律知识。

  (五)完成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务。

  三、相关要求

  (一) 宣讲团成员应不断加强学习,确保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知识水平。

  (二) 坚持认真备课、授课,争取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 各单位、各部门需要邀请宣讲团成员作讲座时,可直接与本人预约,并及时报市委法治办备案,也可以与市委法治办联系约请,联系电话(传真):53285751。

  (四) 各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和支持宣讲团的工作,为本单位宣讲团成员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各宣讲团成员要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外出讲学的关系,保质保量认真完成讲课任务。

  附件: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名单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法治湘潭建设宣讲团名单

姓名

性别

职  称

单  位

联系电话

钟  晋

副检察长

市检察院

18807328090

吴建军

专职副主任

市委法治办

13807329151

贺星庚

副主任

市政府法制办

13007324969

赵建军

法制支队支队长

市公安局

13907328750

颜文军

审管办主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

13975211373

彭春秋

高级律师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13907326520

胡肖华

教授  博导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907326419

欧爱民

教授  博士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787425403

肖冬梅

副院长 教授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170324766

肖伟志

院长助理 副教授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307322952

吴  勇

副教授 博士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107323691

张永红

副教授 博士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975273379

邓春梅

讲师 博士

湘潭大学法学院

15173250169

徐德刚

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3307329983

胡正昌

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5973218098

胡之芳

教授 博士

湘潭大学法学院

13467326690

喻  军

副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8907321389

黄素梅

副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3107124272

宋智敏

副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3873295759

李云霖

副教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5573289328

刘  敏

讲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3027448480

邱帅萍

讲师 博士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137893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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