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稿
湘潭普法网>通知公告

潭法治发〔2016〕7号关于建立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法治湘潭网 发布日期:2017-10-10 16:52:48

  潭法治发〔2016〕7号

  关于建立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园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法治湘潭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湘潭建设,经2016年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点安排

  紧紧围绕市委打造法治湘潭“升级版”战略目标,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安排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工作联系点(见附件)。

  二、联点工作职责

  1、助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帮助联点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努力提高联点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每年参加联点地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一次。

  2、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实践。指导联点地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湘潭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发﹝2015﹞2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办发﹝2015﹞46号)、市“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湘潭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每年指导联点地区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四次。

  3、强化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定期对联点地区法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联点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法治湘潭建设实际,帮助联点地区找差距、理思路、促发展,确保联点地区法治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每年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工作不少于两次。

  4、开展法治建设调查研究。调研联点地区法治建设情况,指导或参与联点地区重大法治建设活动,准确掌握联点地区法治工作现状,提请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在法治实践中发现的具有全局性和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每年调研联点地区法治建设情况不少于一次。

  5、总结法治建设先进经验。总结分析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联点地区积极创造法治建设新经验,探索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建设问题的有效途径,培育区域法治建设的好典型,推动联点地区法治建设工作发展。

  三、联点地区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委(园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1名联络员,做好与联点领导的衔接和联络工作,按照联点领导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法治建设工作。

  1、提供相关情况。将本地的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工作计划安排等情况,及时向联点领导汇报沟通。

  2、做好联系衔接。提出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安排,及时向联点领导做好汇报和请示。有关活动需要联点领导参加的,应提前联系。

  3、落实工作措施。要按照联点领导的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使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措施、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等,向联点领导汇报沟通。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联点的协调、服务工作。各联点地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掌握、报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联点信息资料。

  联系人:吴建军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联系电话:13807329151。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法治湘潭建设工作市级领导联点安排表 

 

      市级领导

       责任联点

市委书记

岳塘区

市委副书记、市长

雨湖区

市委副书记

湘潭经开区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湘潭国家高新开发区

市委政法委书记

昭山示范区

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法治工作)副主任

湘乡市

市人民政府分管政法副市长

湘潭县

市政协(联系法治工作)副主席

韶山市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