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发〔2017〕1号
关于印发《2017年湘潭市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7年湘潭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湘潭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重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工作责任。
2、扎实开展创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动员全市力量积极参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确保我市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80%。
3、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快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基础设施 “五个一”工程(“一带”即河东沿江风光带、“一路”即湘潭大道、“一园”即湖湘公园、“一平台”即线上线下立体网络平台、“一基地”即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群)建设,实现 2017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广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各县市区要在年内建成1个以上法治公园(广场、长廊),择优联合省、市、区共建示范性法治文化项目。
二、突出重点人群,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4.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宣传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政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年终集中述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谈法治专项访谈活动。规范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适时组织厅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
5.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四家联合文件《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如法网”在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法,完善学法过程与考法结果相结合的学法考法模式,丰富学法考法内容。加强全面摸底和信息录入工作,提高网上学法考法参与率。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及结果运用。
6.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教育部、司法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协调教育、共青团等部门推动落实中小学法治课程和学法课时制。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依托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新增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健全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促进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积极组织法治电影进校园(“万影计划”)、青少年法治征文大赛等活动。
7.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春节元旦“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日等活动,大力推动法治讲座进社区,学习并推进“市(村)民法治学校”建设工作经验。
8.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落实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生产、依法维权。
三、创新工作载体,推动法治宣传转型升级
9、进一步拓展媒体普法渠道。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改版升级法治湘潭网,依托法治湘潭网开展法治宣传报道、经验交流、资料报送和工作考核,全面实现法治工作网络信息化。开通“法治湘潭”微信公众号,继续办好湘潭日报“法治湘潭”专版,加大湘潭电视台和湘潭广播电台法治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加强客户端和APP、法治e本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运用。
10、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与优秀法治微信、优秀电视栏目、优秀法治微电影、公益广告征集展播等活动,繁荣法治文化创作。广泛宣传和动员参加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你学法我送票”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法治、知晓法治的水平。
1l、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启动第五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全面深化法治城市、法冶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2016—2018年度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部署开展法治乡(镇、街)创建活动。
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12、健全普法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调研活动,加强学习交流。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落实《关于建立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工作的通知》(潭法治发〔2016〕7号)文件要求,助推地区法治建设能力提升。
1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及《湘潭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各责任单位要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法治宣传活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开展全市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督查。协调政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建立以案释法宣讲机制。
14、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各类大众传媒特别是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法治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开展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
15、试点开展法治湖南建设考核评价试点工作。作为省委法治办《法治湖南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州版)考核测评试点地市,积极配合湘潭大学开展理论调研、工作实践、考核论证等工作,为科学合理改进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奠定基础。
16、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法治骨干培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管理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法治湘潭讲师团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社会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培树典型,年内每个县市区上报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