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通报一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一企业违规储存和管理危化品被罚9万元
湘潭在线1月1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涛)1月10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以案释法,警示通报了一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该案中,湘潭一企业因未将危化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和未设专人管理,被责令改正并合并处罚款9万元。
2021年12月4日19时许,雨湖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核查发现湖南某工程有限公司在鹤岭镇向阳村大新组一闲置养猪房内,存放有二甲苯和丙烯酸树脂等危险化学品,且现场无专人看守。雨湖区应急管理局随即立案调查。
应急执法人员介绍,这家企业没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贪图眼前小利,置法律准绳与安全利益于不顾。不设置专用仓库,而是擅自租用农村闲置房存放二甲苯15桶(170kg/桶)、丙烯酸树脂16桶(190kg/桶)。“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和腐蚀的特性,随意存放易埋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同时没有在存放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市安委办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强力推进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双重预防机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零等4项重点工作,其中,打非治违的重点就是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重拳整治。只有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动真碰硬,才能有效杜绝“违法成本低”“侥幸心理”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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