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2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希台 通讯员 刘芳)日前,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湘潭市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条例》即将出台,标志着韶山灌区法治化建设迈进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也为推进韶山灌区“十四五”现代化建设和灌区“水安全”增添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该《条例》为我省首部针对单个灌区的专门性立法。目前,全国灌区地方立法尚处于探索阶段,近年来仅有10多个灌区有专门性立法。《条例》由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报省人大批准,在湘潭市人大法工委的指导下,由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具体承担起草工作,充分体现了韶灌人攻坚克难的执行力和敢闯善干的创新精神。
下一步,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强化组织实施,理顺执法体制,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以《条例》为准绳,严肃查处影响渠堤运行、侵占权属、擅自阻水、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等不法行为,确保《条例》的贯彻效果和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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