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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丨湘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作者:武慧 陈强  来源:湘潭在线 发布日期:2021-11-08 16:20:08

湘潭在线11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武慧 通讯员 陈强)日前,湘潭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湘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湘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目标、任务、体系、职责及保障进行了全面部署。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湘潭营造美好生态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一核两谷三片,多园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布局,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与保护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和“一长三员”网格化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183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稳步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

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以及深化林业改革、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是湘潭市推行林长制的工作任务。《方案》围绕这五个方面,对保护森林资源、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高森林蓄积量、实施国省重点项目、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林业产业生态惠民、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强化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推进林业碳汇开发、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天空地”监测体系、建立全覆盖监管平台等17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

同时,《方案》还对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划分责任区域、强化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体系进行了明确;对市级林长、市级督察长、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市林长办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将林业行政执法赋权至乡镇,组建规范的护林员队伍,实现巡山护林常态化,构建“一长三员”分区负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担任民间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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