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常办函〔2020〕4号
关于印发《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司法局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湘潭县中路铺镇凤形社区等10个单位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湘潭县中路铺镇凤形社区
湘乡市昆仑桥街道南津路社区
韶山市杨林乡
雨湖区窑湾街道鲁班殿社区
岳塘区荷塘街道五爱村
湘潭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湖南科技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湘潭宏大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将根据工作情况,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对接,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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