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连线  湘潭县 | 湘乡市 | 韶山市 | 雨湖区 | 岳塘区 | 湘潭高新区 | 湘潭经开区 | 昭山示范区
当前位置:湘潭普法网>法治湘潭>岳塘区

杂物间权属引发赔偿纠纷 调解员析法明理化解矛盾

 文章来源:岳塘新闻网 作者:袁元 陈琳  时间:2021-05-14 17:55:07

岳塘新闻网5月12日讯(通讯员:袁元 陈琳)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成功调解一起因杂物间归属争议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高女士与朱女士分别是两套相邻写字楼的主人。近段时间,两人因两套写字楼中间的杂物间的归属屡次发生矛盾,数次报警。最近这次,朱女士更是将高女士存放在杂物间的物品全部搬出,造成部分物品严重损坏。高女士要求朱女士赔偿物品损失数万元。岳塘区联调委驻建设路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受理该纠纷后,人民调解员及时与民警上门了解情况。

据高女士讲述,她于数年前在岳塘区某小区综合楼购买了两套写字楼,并将两套写字楼相邻的墙打通后搭建了一个10平米左右的杂物间。2018年,高女士将其中一套写字楼转让给了朱女士。之后,她们便常为两套写字楼间的杂物间的归属发生争议。调解员仔细查看双方所提供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图纸显示,此杂物间产权有一部分属于高女士,另一部分属于朱女士。调解员随即指出,高女士与朱女士各自都有该杂物间的一部分产权及使用权。对此,双方没有再提出异议。接着,调解员向朱女士宣讲《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并指出朱女士应承担致高女士物品损坏的赔偿责任。经调解员从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多番分析后,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朱女士向高女士赔偿物品损失数千元,杂物间的使用方式及范围两人另行协商。赔偿款当即履行完毕。

更多>>聚焦湘潭
更多>> 一把手讲法治
更多>> 通知公告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申明 | 设为首页 | 网站纠错 | 加入收藏 | 网上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湘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8号 邮编:411101 在线投稿:fzxtbgs@163.com

备案号:湘ICP备17024489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