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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毒品犯罪,一毫一克也不放过

作者:刘健 来源:湖南普法网 发布日期:2021-05-15 15:19:56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刘健)近日,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蒲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的一天晚上,芷江男子蒲某在自己居住的某小区门口,以人民币150元的价格将约重0.05克的毒品海洛因零包贩卖给吸毒人员黄某。因群众举报,蒲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查获3个海洛因疑似物零包,净重共0.22克。经鉴定,3个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法院依法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吸毒贩毒都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谐的违法行为,哪怕涉案毒品只有0.01克,人民法院也会依法严惩,一毫一克也绝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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