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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田洗砂 韶山3男子获刑

作者:刘湘利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07 17:47:25
9月6日,笔者从韶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3名男子因非法占用农田洗砂,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而获刑。 2012年底,被告人庞某、彭某见正在修建的长韶娄高速公路需要砂石,便谋划经营洗砂场,而地处杨林乡枫树桥处的一片农田正是洗砂的理想场地。于是,庞某找当地村干部被告人肖某帮忙,肖某以自己的名义先后从6户责任田承包户手中租赁6.613亩农田转租给庞某、彭某。庞某、彭某租到农田后,未经行政部门批准便非法占用农田开办洗砂场。 2013年,韶山市政府决定关闭全市所有洗砂场,庞某、彭某经营不到10个月的洗砂场被关闭。按照要求,关闭后的洗砂场应回填平整恢复耕作。2015年,庞某将回填恢复工作委托给肖某,肖某因回填费用过高,仅完成部分工作后便停了下来。庞某、彭某对回填恢复工作未督促监管,致使被损毁的农田一直未予复垦。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9月4日,韶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彭某、肖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6.613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宣判:被告人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与其先前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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