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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小伙子诊所输液后在家死亡 岳塘区医调委援手化解纠纷

 文章来源:岳塘新闻网 作者:冯庆 刘少如 张定强  时间:2020-04-26 15:59:46
小伙子刘某(化名)因身体不适,到诊所看病输液离开后失去联系,数日后,其亲属报警发现刘某独自死在家中。对此,诊所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岳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岳塘区医调委)调解了这么一起纠纷。 家住湘潭市岳塘区的90后刘某性格开朗,长期独自在外省工作,其父母也长期在另一外省工作。刘某是个孝顺的孩子,经常给父母报平安。2019年12月27日,他和父母约好先一个人返回湘潭老家。回家后刘某感觉身体不舒服,2020年1月3日,感觉症状越发厉害,头昏、全身无力,腹部有压痛感,便到住所附近某诊所就诊。诊所医生诊断刘某: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炎,上腹部疼痛查因,肠胃炎?脂肪肝?据此,诊所为其开具了三天的输液治疗。第一天输完液后刘某身体未发生异常情况,自行离开,之后几天也未与家人有过任何联系。1月8日,其亲属报110,警方打开家门,发现刘某已经死亡。 刘某系独子,他突然离世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痛苦。其父母为了解死因,通过亲戚、朋友的微信朋友圈等途径了解到,刘某生前曾在岳塘区某诊所有过一天的输液治疗,之后失去联系,由此质疑刘某死亡系该诊所误诊造成。诊所方认为没有过错,双方为此多次协商未果。 疫情期间,岳塘区医调委受理该纠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现场调解。人民调解员在详细了解纠纷事发经过后,为双方解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该纠纷非常复杂,为排除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做司法医学鉴定死因。2020年3月2日,经司法医学鉴定排除他杀,尸检结果为:患者在患有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和左冠状动脉严重狭窄心脏病基础上,在某些因素的刺激下(如情绪激动、激烈运动、饮酒或者不当诊治、不当用药及药物副作用等)诱发心肌梗死,导致循环衰竭而死亡。调解员根据司法鉴定结果,针对双方争论点进行分析:诊所在接待病人时没有严格履行诊疗规程,在没有完全确定病因的情况下为其输液治疗,也没有建议刘某去上一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诊所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瑕疵,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某已是成年人,对自己身体出现状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疏忽大意,导致失去年轻的生命。后经医调委与双方多轮协商,耐心劝导,近日,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诊所补偿刘某家属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十万余元;双方保留诉讼权利。 目前,该协议补偿款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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