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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联合调委会成功调解 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欠缴房租纠纷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9 15:45:01
3月11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欠缴房屋租金的纠纷。 2019年9月,易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租赁了胡女士位于岳塘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双方约定月租金800元,按月支付。入住后,易先生按约缴纳了租金,双方相处一直友好。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这份和谐。自2020年1月起,易先生开始欠交房租,房东胡女士多次索要,易先生不予理睬,且继续居住在承租房内。因特殊期间,胡女士也未上门催讨房租。3月10日,湖南省将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一级调为二级,3月11日上午,房东胡女士叫上签订居间合同的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登门催收租金,易先生仍不搭理,胡女士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岳塘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受理该纠纷后,人民调解员单独与易先生耐心沟通,易先生道出了不支付房租的两个原因。其一,易先生因工作原因很少在家,只有妻子带着9个月大的孩子在家。由于厨房电源插孔少,冰箱等家用电器都是靠一个电源插孔连接多个插线板,对此易先生很是担心,他请求胡女士编写一份承诺书,承诺若租赁房屋发生火灾事故,与易先生无关,对此胡女士表示拒绝;其二,易先生听说疫情防控期间有减免房屋租金的政策。 针对易先生的疑问,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若出租房发生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认定责任,再由责任人承担相应后果。第二、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该次疫情没有影响到易先生承租房的正常居住使用,所以不支持易先生提出减免租金的请求。 最终,经过调解员普法宣传与劝导,易先生同意按租房合同支付租金,并当场兑现。调解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要多关注主流媒体报道及社区微信群发送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涉及到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不能只看大标题,还须仔细阅读具体内容,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人员沟通,避免出现上述纠纷的尴尬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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