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法治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法治湘潭 时间:2018-09-19 17:49:41潭法治办发〔2018〕4号
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各单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和省委、市委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的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中的作用,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相关部门领导、法学专家等,围绕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2018年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举办专题报告会,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加深对宪法修改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筑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普法讲师团进行宪法宣讲活动。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学习宪法,深化对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认识,统一宪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发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单位、乡村、社区,开展宪法集中宣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推进宪法落地实施。把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要组织一次以上专题集体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宪法学习教育专题课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举行青少年“宪法晨读”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朗诵宪法条文,增加感性认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宪法主题班会、宪法主题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熟悉宪法法律知识,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开辟宪法宣传主题区,组织青少年开展宪法学习实践体验活动。
(五)推动宪法宣传学习活动向基层延伸。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期间,广泛发动基层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进村入户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新修改的宪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书籍;全市各级联点共建责任单位要在各联点的社区(村)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宪法修改的核心要义,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精神的理解,推动宪法深入千家万户。
(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前后约一周时间,集中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相关部门,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通过召开宪法学习讲座(座谈会)、开展大型集中法治宣传和举办宪法宣誓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
(七)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各类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湘潭日报、法治湘潭网、“法治湘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宪法学习专栏;在各类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和政务宣传栏等地,设立宪法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在车站、广场等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宣传载体、户外LED显示屏、公共交通载体等,投放与宪法相关的宣传内容,不断提高社会对宪法的关注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政治任务,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综合施策,形成宣传合力。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系统内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同“两学一做”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同践行“四责四诺”相结合;同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2018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主要工作任务,开展以宪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合力。
(三)丰富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要针对不同人群分类普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项目化、指导专业化,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宪法法律学习意识和热情。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的衔接,充分发挥好普法讲师团的作用。要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和新技术新应用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形成强大声势。
(四)做好表率,发挥引领作用。各级党委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司法行政机关是宪法法律宣传的主管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各部门各行业做出示范;党政机关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要走在前列,引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共同承担宪法学习宣传的责任。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认真实践,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为全社会做出示范,带动和促进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
(五)加强指导,全面协调推进。各级党委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情况列入“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积极培植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全面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展开。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提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活动要求,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并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委法治办。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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