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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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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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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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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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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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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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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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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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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人大法制(工)委、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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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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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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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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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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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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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委)
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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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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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违规招投标、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等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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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委)
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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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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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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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工)委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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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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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备案审查、申请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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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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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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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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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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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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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相关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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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市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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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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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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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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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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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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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市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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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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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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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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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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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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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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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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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及配套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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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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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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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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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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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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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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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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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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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国家监察改革相适应的司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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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察委)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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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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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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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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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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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审判、检务、警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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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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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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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督机制。改革审委会、检委会制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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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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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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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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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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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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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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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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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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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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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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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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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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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市发改委
市政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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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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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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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纪委(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湘潭中心支行、市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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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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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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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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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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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碧水攻坚和净土持久战。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强化环保综合执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和全域绿化行动计划,建立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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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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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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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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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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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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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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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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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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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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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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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综治中心标准化和“雪亮工程”建设、“十大平安”系列创建等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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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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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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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四防四查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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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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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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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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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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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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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扫黑除恶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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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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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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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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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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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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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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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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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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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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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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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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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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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
市人大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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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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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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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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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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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把手谈法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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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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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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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庭审旁听、讲好法治一堂课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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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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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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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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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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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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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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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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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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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市直部门(行业)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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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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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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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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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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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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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市委统一部署,调整理顺市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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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委组织部、市委法治办、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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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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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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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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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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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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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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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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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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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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