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8〕3号关于印发《2018年湘潭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24 08:55:00潭法治办发〔2018〕3号
关于印发《2018年湘潭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相关单位:
现将《2018年湘潭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湘潭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进一步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明确普法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国家机关执法、司法与普法、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明晰、分工合理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突出普法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教育工作的主线。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谁执法谁普法”具体工作中。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新的宪法修正案,面向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将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在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宪法专题课程。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和“
3.重点普及新颁布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与国家重点改革密切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增强党员党纪观念。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新法专题学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新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新法普及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新颁布的法律知晓度。
4.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如法网·12348湖南法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按照省委法治办安排部署,组织对部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抽考,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实效性。强化督促考核,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组织开展“一把手谈法治”系列活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践行公众普法责任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公示制度。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认真梳理与其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普法责任清单;同时要求根据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本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应通过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6. 全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全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完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宣传制度。建设以案释法案例库,依托网络、微信等媒体,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推送平台,扩大以案释法社会影响面。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参与普法宣传的常态化机制。组织形式多样“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扩大以案释法的影响深度和广度。
7.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行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司法各环节,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推进“阳光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等措施,让公众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8.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部门立足本单位实际,通过“法律六进”的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结合联点共建、结对帮扶等工作,采取“下访听诉”的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在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9.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10.大力推进普法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种专业法治宣传。依托“法治湘潭网”建立全市“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宣传平台。积极整合市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法治办以及具备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官方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组建“湘潭市新媒体普法联盟”。督促各级国家机关依托门户网站、自办刊物、“两微一端”开辟“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发布普法信息,开展“以案释法”。配合安装推广普法媒体机。积极参加“普法创新大赛”“十佳普法集体”“十佳普法个人”评选活动,大力推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设。
三、加大监督考评力度,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11.修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加强与绩效考评的衔接,进一步明确考评内容、程序、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修改完善《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进一步科学设置评分项目,提高评价精准性。
12.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统筹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潭办发﹝2017﹞29号),督促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或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和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13.健全自查督促机制。推动各级国家机关立足本部门行业和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自查督促机制,确保各单位普法责任的落实。督促市直各单位切实发挥好本系统、行业普法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职能作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在各系统、行业中深入开展。各行业部门要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建立健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14.建立履责报告评议机制。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报告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普法讲师团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组成市直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评议委员会,对部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进行履责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考评和普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2018年度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 点 任 务 |
1 |
积极在系统内外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
2 |
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新宪法修正案专题学习,并积极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新宪法修正案宣传。 |
3 |
结合新宪法修正案,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学习。 |
4 |
组织开展与国家重点改革相配套的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公众宣传。 |
5 |
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督促个人完成规定学时,确保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
6 |
协调配合做好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和厅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
7 |
协调配合做好“一把手谈法治”活动的工作。 |
8 |
根据省委法治办等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 |
9 |
根据省委法治办部署,配合做好“普法创新大赛”“十佳普法集体”“十佳普法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
10 |
立足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11 |
制定本系统、本单位落实中办发2017年31号、湘办发2015年51号和潭办发2017年29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 |
12 |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定期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宣传的机制;按要求报送典型案例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信息,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宣传活动。 |
13 |
建立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予以公示。 |
14 |
依靠“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及时上传有关活动资料,积极配合做好“湘潭市新媒体普法联盟”的各项工作。 |
15 |
建立健全本单位自查督促机制,将个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作为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
16 |
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配合做好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履责评议和年终集中述法测评的相关工作。 |
备注:县市区(园区)国家机关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由各县市区(园区)党委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要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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