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6〕14号
关于举办2016年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
示范教员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动员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示范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根据省、市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市将举办2016年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动员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的能力和素质,更多地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能够承担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涉法矛盾纠纷基础性工作,为农民提供多种服务的身边法律工作队伍,解决农村普法工作难落实、农村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匮乏、农民群众对法律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现实问题,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以及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人才资源和法律保障,进一步促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夯实法治湘潭建设基础,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培育公民法律信仰专题培训;(二)农村“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培训;(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动员部署。
三、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含高新区、经开区、示范区)负责同志各一名,各县市区推荐选派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
具体名额分配(含带队人员):湘乡市、湘潭县各20人;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各15人;高新区、经开区、示范区各5人。
四、培训时间
12月16日8:30-17:30
(8:30-9:00签到领取资料)
五、培训地点
湘潭市市委党校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市委法治办承担。往返交通由各县市区及园区自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及园区及时下发有关通知,积极组织落实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之前已参加全市集中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列入此次培训)。参训的“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由各县市区及园区法治办负责通知到人。
2、各县市区及园区要认真填写《湘潭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动员培训报名表》,并于12月14日前统一报市委法治办(以电子文档上报)。联系人:熊喜,联系电话:58261252,13667427677;邮箱:fzxtbgs@163.com。
3、各县市区及园区要确保参训人员往返途中安全,责任到人,带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附件:湘潭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动员培训报名表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湘潭市“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暨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动员培训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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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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