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法治办发〔2017〕11号
关于做好“湖南省法治公益广告及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做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7]1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湖南省法治公益广告及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现就参赛作品有关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遵法普宪、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
二、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截止2017年9月28日24时(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寄出日期为准)。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中进行为期3个月的展播。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法治公益广告类和法治微电影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范围为2015年以来创作的法治题材公益广告(15—30秒)、微电影(10分钟内),作品必须围绕法治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内容。
2.作品要主题突出、立意明确、构思精巧、能准确清楚地表达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及理念,且具有一定思想性。作品中不得植入商业元素。
3.格式标准: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1.法治公益广告类:
一等奖3名 奖金20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10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3000元
2.法治微电影类:
一等奖3名 奖金40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20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6000元
3.优秀奖:12名 奖金1000元
(二)评选方式
1.初评:2017年9月底,由初评小组按照差额评选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0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红网、如法网、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网、时刻新闻客户端及潇湘剑语、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公示并接受网络评选投票。
2.网络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与网友自愿投票原则,凡关注湖南长安网(www.hnzf.gov.cn)、红网的用户,均可在大赛专题页面投票。网页投票每个IP每天每类限投10票,投票作品不可重复,投票为期10天。
3.终评:专家评审(由湖南省网络视听协会、专家及相关领导共同组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采取现场评奖、全程网络直播的方式。由专家评委组现场点评,现场打分,最后根据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综合计分(评选总分为100分,专家评审占80%,网络投票占20%),现场评出各奖项。
五、参赛方式
大赛投稿邮箱:hncaw@vip.163.com
无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作品的,可以快递寄送(“长沙市韶山路1号湖南长安网编辑部”)。将《湖南省法治公益广告及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附件)与作品同时投递参赛。中国普法网、红网、如法网、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网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客户端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潇湘剑语”“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网站、微信投票等活动。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每个单位至少报送参赛作品1件,同时将《湖南省法治公益广告及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附件)报送至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对各单位参赛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省委法治办,各单位参赛报送情况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二)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在全国类似的比赛或征集活动中获过等级奖,严禁抄袭,非本单位(本人)作品,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一旦提交参赛,版权归湖南省司法厅与参赛单位(个人)共同所有,湖南省司法厅有权将参赛入围作品拍摄视频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制作成光盘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并可不支付报酬(播放权无期限)。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问题,均由作者(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件。
(五)参赛者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大赛所有规定。
七、联系方式
市委法治办联系人:罗永权
电话:18670216279
邮箱:fzxtbgs@163.com
赛事咨询联系人:赵蕾 李孟达
电话:0731—82218918 0731—82218903
邮箱:495102045@qq.com 644010782@qq.com
中共湘潭市委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湖南省法治公益广告及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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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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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
□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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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性质 |
□单位 □个人 |
时长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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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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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字数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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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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