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法治湘潭网 作者: 时间:2017-08-15 11:49:22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地震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
综合科 业务科 综合科 业务科 业务科 业务科 |
广大市民/事业单位/企业/民间组织 事业单位/企业/ 广大市民/事业单位/企业/民间组织 广大市民/事业单位/企业/ 广大市民/事业单位/企业/ 广大市民/事业单位/企业/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安全生产法 |
办公室 人教科 政策法规科 非煤矿山科 行业监管科 危化科 职业健康科 |
各生产经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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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市政府法制办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
行政复议科 行政诉讼科 执法监督科 执法监督科 执法监督科 |
普通群众 普通群众 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者和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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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国税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其他税收法律法规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稽查局 |
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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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条例 |
测绘管理科 |
人民群众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地环地勘科 |
人民群众 |
《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
执法监察支队 |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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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环保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法制宣传科 信息中心 环境监察支队 项目审批科 总量科 科技科 固废管理站 生态保护科 机动车排气管理中心 |
企事业等排污单位、机动车车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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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1、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2、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 3、举报、申诉相关法律知识 4、经济犯罪、环保犯罪相关法律知识 5、检察改革的大政方针及动态、上级组织的其他各类综合宣传 |
公诉二科 预防科 控申科 侦监科 宣教科 |
未成年在校学生 各预防联系单位 来访群众 相关职能部门 社会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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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公路管理科、水运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基本建设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督管理科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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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科技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专利条例 |
政策法规科 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政策法规科 执法与保护协调科 执法与保护协调科 执法与保护协调科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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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政策法规科、侨务港澳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全市旅游外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市侨务对象、全市各级旅游业从业机构和人员、市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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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气象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4、《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
法规科、办公室 法规科、业务科 业务科 法规科、气球管理办公室 法规科,防雷办 法规科、防雷办 |
面向大众 面向大众 气象观测场周边企业、单位及居民 气球施放公司 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 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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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人行湘潭市中支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存款保险条例》、《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金库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
办公室、支付结算、国库、征信管理、调查统计、货币信贷、货币发行、金融稳定 |
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机构、社会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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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公安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居民身份证法 枪支管理法 出境入境管理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 禁毒法 消防法 反恐怖主义法 |
政治部 法制支队 刑侦支队 治安支队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交警支队 禁毒支队 消防支队 反恐怖支队 |
在校青少年学生 驾驶员群体 保安群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 宾旅馆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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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民政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民间组织管理科 |
本级注册登记的民间社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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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 |
刑一庭 刑二庭 |
庭审参与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 |
民一庭 民二庭 民三庭 执行局 非诉执行局 |
1.庭审参与人 2.诉讼当事人 3.社会大众 4.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及“两高”司法解释 |
行政庭 执行局 非诉执行局 |
1.庭审参与人 2.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3.诉讼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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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水务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政策法规安监科、河道站、水保站、水资源管理局、湘潭市水政监察支队 |
水行政管理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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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文体广新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文物保护法 |
市文物局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
全市非遗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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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新闻出版科 广播影视管理科 |
行政执法人员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行政执法人员、经营性网吧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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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人员、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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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行政执法人员及新闻出版市场经营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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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 |
行政执法人员及广电影视市场经营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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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 |
行政执法人员及出版印刷经营企业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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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信访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信访条例》 《湖南省信访条例》 |
湘潭市信访局政策法规科 |
来访群众 社会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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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城乡规划法》 |
法规科科;直属支队 |
相关单位;普通市民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考核科;市容市貌科;直属支队 |
相关单位;普通市民 |
《园林绿化条例》 |
风景园林科;直属支队 |
相关单位;普通市民 |
《燃气管理条例》 |
公用事业科;燃气管理办公室;直属支队 |
燃气公司;用气相关单位;普通市民 |
《广告管理条例》 |
广告科;直属支队 |
广告公司及相关单位;普通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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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畜牧法 渔业法 动物防疫法 草原法 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 |
医政药政科、法规质量安全科、饲料科(市饲料管理办公室)、防疫管理科、畜牧科、水产科、屠宰管理科 |
1、畜、禽、水产养殖场(户); 2、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 3、养殖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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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工程施工分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湘潭市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
建管科、质安科、质监站、开发科、执法队、造价站、招标办、占破办、排水监测站 |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发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 建筑行业招投标从业人员 临街建筑施工和门店业主、水、电、气、通讯等相关单位、围挡公司 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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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地税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
税政法规科、流转税科、财产与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规费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办公室 |
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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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财政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湖南省非税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预算科 会计科 非税局 政府采购科 财政监督检查局监督检查科 |
市直机关财务人员及各县市区财政局 财务人员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社会大众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及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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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发改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法规科 |
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湘潭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
经营单位及老百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湘潭市节能评审中心 |
建筑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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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国资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
政策法规科 |
各出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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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林业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 |
林政科 |
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
种苗站 |
从事种子、苗木生产和经营的业者 |
《湖南省林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绿化办 |
市直机关、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例》 |
营林科 |
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
森保站 |
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森林防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 |
森林公安 |
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
林工站 |
林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业者 |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 |
科技站 |
林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业者、 社会团体、广大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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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盖章):市农业委员会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 |
市各级农业部门 质检科 种子站 农药监督管理站 农药监督管理站 土壤肥料站 科教站 农环站 植保站 农经站 土壤肥料站 蔬菜科 |
市各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农药检定机构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肥料登记管理人员;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者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的活动者 农业部植物检疫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本辖区的原种场、良种场、苗圃以及其他繁育基地的单位和个人;种苗的引进单位或者代理进口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土地承包方、发包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土地、水利、林业、环境保护、建设、交通、计划等主管部门;农业生产组织和个人 县级以上农业、蔬菜行政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用地单位;蔬菜基地经营者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行政执法科 |
全体公民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行政执法科 |
全体公民 |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
工程管理科 |
各拥有防空地下室产权单位 |
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 |
指挥通信科、人防通信站 |
各防空警报器安装单位 |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
工程管理科、人防工程维护处 |
各建设和拥有防空地下室单位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审计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审计法 实施案例》 《中华人名共和国审计准则》 |
办公室 综合计划科 法制审理科 财金社保审计查证科 高新区审计查证科 示范区审计查证科 经济责任审计科 行政事业审计查证科 农业与资源环保 审计查证科 经贸审计查证科 审计执行科 内部审计管理科 计算机技术管理科 监察室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 |
全局具有执法资质的在编人员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残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湖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
康复维权部 教育就业部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纪委、湘潭市监察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行政监察法》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公务员法》 |
办公室 宣传部 调研法规室 党风政风室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案件审理室 预防腐败室 |
公务员及行政监察对象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民政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殡葬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福慈科(老龄办) 民间组织管理科 社会事务科 |
全市老年人群体 本级注册登记的民间社团组织 相关人员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药品市场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餐饮监管科、保化监管科、应急宣传科、政策法规科、举报投诉科12331、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
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部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市民群众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工商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合同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商标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广告法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
市场规范管理科 企业监督管理科 企业监督管理科 商标监督管理科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广告监督管理科 企业注册分局 竞争执法分局 竞争执法分局 |
全体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广大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粮食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407号),《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国粮政(2004)121号),《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湘粮法联(2005)31号),《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令第248号),《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发展改革令第5号),《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 |
监督检查科、行业发展科、调控储备科 |
粮食经营者、地方储备粮(油)承(代)储企业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4.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6.《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2号) 7.《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7号) 8.《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湘劳社发[2003]232号) 公务员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 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 4.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5.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6.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 3.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4.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28号)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9.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4.《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 5.《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6.《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湘劳社发[2003]232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0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4〕26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我条例》 3.《湘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潭政发〔2013〕24号 |
办公室 基金征缴科 审核科 老工伤管理科 公务员管理科 办案一科、二科、三科、四科 征缴科 基金科 办公室 缴拨事务科 个人账户管理科 稽核科 职业年金管理科 稽查科 征缴科 结算中心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 征缴科 生育科 审核科 居民科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用人单位业务经办人员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全市公务员 建筑领域农民工、公司职员、劳务派遣员工 市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在职职工 企业离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1、用人单位及职工 2、灵活就业人员 3、城镇居民及大、中、小学生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司法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强戒科 市强戒所 |
人民警察、强戒人员、人民群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公证律师科 市湖湘公证处 |
公证员、人民群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公证律师科 |
律师、人民群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基层科 |
调解员、人民群众 |
《法律援助条例》 |
市法援中心 |
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人民群众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卫生计生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职业病防治法》 《精神卫生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医政医管科 妇幼健康服务科 疾病预防控制科 法制监督科 中医科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
卫生计生从业人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计生执法人员。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
使用特种设备的人群,普通市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计量与认证科 |
普通市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计量与认证科 |
普通市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产品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 |
普通市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标准化科 |
普通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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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4、《湖南省电力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 |
电力科 |
1、 全市所有用电客户 2、 全市各供电企业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
信息化推进科 |
华菱湘钢、湘电集团、江麓机电集团、吉利汽车、江滨集团、湘电风能、泰富重工、湘潭电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无线电管理科 |
1、 涉台单位 2、 大专院校学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4、《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5、《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
行政执法室 |
1、 水泥工业行业各企业 2、 预拌混凝土行业各企业 3、 预拌砂浆行业各企业 4、 水泥预制行业各企业 5、 水泥中转行业各企业 6、 水泥经销行业各企业 7、 建设、开发施工行业各企业 |
1、《循环经济促进法》 2、《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3、《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
执法队 |
1、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2、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3、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 4、 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商务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商务执法支队/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
商务执法支队/流通业发展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典当管理办法》 |
商务执法支队/流通业发展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
商务执法支队/市场秩序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商务执法支队/流通业发展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 |
商务执法支队/流通业发展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商务执法支队/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务执法支队/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科 |
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民宗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 4、《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 |
民族科 |
1、 散居全市的少数民族居民 2、 外来务工少数民族 |
1、《宗教事务条例》 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科 |
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信众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档案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国家档案局8、9、10、11号令 |
人事教育科 办公室 |
全体公民,重点是各单位档案从业人员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共青团湘潭市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发最法》 |
未保办 |
未成年人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教育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科‘、审计科、综合安全科、宣传交流合作科、教育督导科、人事科 |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中小学生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总工会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
市总工会社会保障部 |
县市区(园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房产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政策法规科、市场与产权监管科、物业管理科、产权监督管理处、园区房产管理处 |
全体社会成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政策法规科、市场与产权监管科、物业管理科、房地产开发与房屋安全管理科 |
全体社会成员 |
《物业管理条例》 |
政策法规科、物业管理科 |
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政策法规科、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处 |
征收工作人员、被征收人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刊法》第30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 |
教育科 |
邪教问题突出地区的人民群众及全市大中小学师生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统计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和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和投入产出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组织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资料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资料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
湘潭市统计局 |
1、各级统计机构 2、全市统计工作者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中共湘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
秘书科、联络科 |
台湾同胞、从事对台工作的干部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国家安全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二支队、指挥部 |
全市民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
二支队、指挥部 |
党政军机关单位及高校、研究所等涉密机构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规划局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行政审批科、规划管理一科、规划管理二科、市政工程科、高新规划局、雨湖规划分局、岳塘规划分局、昭山规划分局、九华规划分局、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
规划行政管理相对人、规划行政管理人员、规划设计人员 |
湘潭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盖章):湘潭市妇联
法律法规 |
相关科室 |
重点普法对象 |
《妇女权益保护法》 |
权益部 |
妇女群众 |
《反对家庭暴力法》 |
妇儿工委办 权益部 |
广大群众 |
《婚姻法》 |
权益部 |
广大群众 |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 |
权益部 儿童部 |
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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